海关及税项
海淘商品按中国海关规定按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通关。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应以自用、合理数量为限,并如实进行申报。海关对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的管理原则是:既方便正常往来,照顾个人合理需要,又要限制走私违法活动。据此原则,海关规定了个人每次邮寄物品的限值、免税额和禁止、限制邮寄物品的品种。对邮寄进出境的物品,海关依法进行查验,并按章征税或免税放行。因此要以合理自用数量为限,即自用指旅客本人使用、馈赠亲友而非为出售或出租。合理数量指海关根据具体情况所确定的正常数量。通关流程如下图示:
海淘的商品一般超过海关的限定,即合理自用数量要征收关税。一般来说,货件总值在RMB1000.00元以内,可予以免税放行,如4罐奶粉通常会放行,某些商品抽检后可能征税,可能放行。也有一些商品必须完税清关,比如一台iPad,需要缴纳300元关税才可放行等。海关还会对某些禁止进关的货物做退货处理,并要求支付退运费。
通常在海淘的过程中,作为个人买家的消费者,在符合海关法律的范围内通过海淘形式购买商品通关,手续相对简单,除关税外的清关费、报关费等相关的费用通常由转运公司直接承担。
您可以到海关网站查询相关规定:
中国大陆海关 TEL: +86-10-6519-4114
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(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有关事宜)
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25号(关于修订《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则归类表》及《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》)